侦察队能扣留人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52:21
侦察队(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有以下规定:
一般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因此,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十四日。
特殊情况: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日。
综合以上规定,侦察队能扣留人的最长时间为 三十七天,包括最初的十四天拘留期和可能的三十日延长期。
建议:
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至最长37天。
拘留期限届满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嫌疑人,必须在30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必须在7天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