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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留置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44:27    

抵押质押留置是 担保物权的三种主要形式,它们都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抵押

定义: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后,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适用范围:常用于房屋贷款、车辆贷款等长期大额债务担保中。

质押

定义: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适用范围: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如首饰、车辆等可以移动的财物,权利质押如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留置

定义:留置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特点: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留置仅适用于特定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适用范围:常用于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场景。

总结

抵押:不转移占有,适用于长期大额债务,如房屋和车辆贷款。

质押:转移占有,适用于动产和权利,如首饰、车辆、股权等。

留置:法定担保,适用于特定合同关系,如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债权人可留置已占有的动产。

这些担保物权形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债权和财产类型,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能够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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