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传唤是多少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1:35:39
刑诉法中关于传唤的规定主要在 第一百一十九条。具体来说,该条规定:
1.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3.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这些规定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