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有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58:51
离职交接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前申请与审批
正式员工若要提前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需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
工作交接
员工需按照《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的内容逐一进行交接。
财务部需结清员工的借款,并由交接双方及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以此作为交接完成的依据。
社保与工资清算
人力资源部需与财务部协同办理保险清算,完成保险减员手续。
人力资源部还需统计员工的本月考勤,并报上级领导批示,确保在工资结算日准时发放员工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并为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该证明对员工未来就业非常重要,正规单位通常都会要求提供。
物品与资料回收
门店需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并由主管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在区域经理的监督下办理交接。
借支状况审核
员工在离职到期日后,需携带主管和区域经理签字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和《员工离职交接表》,到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经办人和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
接替人员需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确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目一致,并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其他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员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遵循以上流程,可以确保离职交接过程顺畅,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