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取厦门公积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12:31
在厦门提取公积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官网提取
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点击“公积金提取”,完成个人信息注册。
申报提取公积金:登录后,通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预留的手机号码验证后,进行申报“购房提取”。
微信提取
打开微信,进入“我”的功能,然后点击“支付”----“城市服务”,定位城市为厦门;
点击“五险一金“下方的“公积金”,选择“厦门公积金服务”,绑定个人公积金帐号;
点击“在线提取”,选择“购房提取”申请;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账到绑定的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中。
住房公积金app提取
进入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下载中心”--“掌上住房公积金app下载”;
登陆app,进入主页 点击“实名认证”,根据操作提示,绑定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
点击主页的“提取业务”,进入“提取受理”,在此页面选择提取原因申请“购房提取”,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账到绑定的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中。
线上办事大厅
可以通过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网上办事大厅、i厦门、闽政通App等平台办理。
银行柜台提取
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厦门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提取方式,如通过微信或住房公积金app,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