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代书遗嘱无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23:5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内容无效。
不具备时空一致性的代书遗嘱无效
不符合代书遗嘱关于“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定形式要件。
缺见证人或代书人签字
代书遗嘱在形式上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所有相关人(包括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均需在遗嘱上签字,注明年、月、日。
缺立遗嘱人签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立遗嘱人因故不能书写时可以用按手印代替,但需有证据证明。
见证人事后补签
见证人必须在遗嘱订立时当场签字,不能事后补签。
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人见证
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利害关系人。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
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否则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建议在订立代书遗嘱时,务必遵守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见证人,并确保所有形式要件符合法定要求,以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