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寄往哪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6:13:02
判决书应当送达以下地点:
当事人:
判决书首先应当送达给当事人,即案件的直接相关方。
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送达给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以便检察机关对判决进行监督。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判决书还应当送达给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诉讼代理人。
被告人的近亲属:
在特定情况下,判决书可以送达给被告人的近亲属。
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
判决生效后,判决书应当送达给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
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如果被告人是单位,判决书还应当送达给该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指定的代收人:
如果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了代收人,判决书可以送交代收人签收。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并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会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并确保受送达人能够通过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收到文书。
综上所述,判决书应当送达多个地点,包括当事人、人民检察院、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近亲属、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以及指定的代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