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中哪些可以申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48:51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申诉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
近亲属
近亲属是指当事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
受委托的律师
律师可以代理申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案外人
案外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其他有权机关或个人
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民”可以提出申诉,但这通常属于对司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活动,而非诉讼性质的行为。
申诉条件与限制
时间限制: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特定情形的,如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或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且未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次数限制:申诉人对于同一刑事案件,只能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诉一次。若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或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材料要求:申诉应提交申诉状、原生效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以及新的证据等。
申诉的法院与程序
法院: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也可以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程序:申诉立案后,案件需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中可提出申诉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和案外人。申诉应符合时间、次数和材料要求,并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