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什么押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05:21
管制和 拘役都是我国刑法中主刑的种类,它们在含义、性质、期限、对象和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含义与性质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期限
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1年。
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3年。
对象
拘役: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
执行
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犯罪分子仍需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刑期折抵
拘役:没有刑期折抵的规定。
管制: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总结:
管制和拘役虽然都属于主刑,但它们在刑罚的严厉程度、执行方式以及适用对象上都有明显的不同。管制相对较轻,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拘役则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并进行劳动。在刑期计算方面,管制存在羁押折抵的规定,而拘役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