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寄养手续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0:30:05
办理家庭寄养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报
向儿童福利机构提出寄养的书面申请。
提交家庭状况报告证明,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经济收入及来源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等。
审查
儿童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根据上述资料对预寄养家庭进行核实,并作出寄养家庭可行性评估建议。
试寄养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两个月的试寄养。
试寄养失败,被寄养儿童将送回儿童福利机构。
签署协议
试寄养通过后,寄养家庭与儿童福利机构签署《寄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保障孤残儿童权益。
看管
儿童福利机构通过抽查、不定期家访等方式了解寄养儿童的真实生活环境。
寄养家庭如不能履行义务,儿童福利机构将提出责备并可能解除寄养协议。
公证(如适用):
寄养公证由寄养当事人住所地或寄养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
申办寄养公证时,需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寄养协议草稿、被寄养人情况证明、寄养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证明等。
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