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有下列哪些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6:23
人员有以下行为:
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
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