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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需要行政公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26:50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需要行政公示的内容: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如果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应当公开。

行政处罚无效或者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主动公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财务信息。

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事中公示事项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出具执法文书,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事后公开事项

行政许可决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信息。

“双随机”抽查结果。

公示程序应当及时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主动公开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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