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申诉如何恢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1:22:59
党员申诉恢复党籍的步骤如下:
提交恢复党籍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手写一份失联期间的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失联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总结,现实表现和思想政治情况总结,以及对失去党组织联系的认识和今后工作生活的打算。
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说明,需如实说明每一阶段的现实情况,重点说明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党员身份,并由责任人签字留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本人手写的恢复党籍申请书。
党支部核查与公示
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申请和核查情况向全体党员公示(通过流动党员支部微信群和QQ群)。
公示无异议的,定期将恢复党籍申请和核查情况提交总支委员会研究讨论(总支成立前提交局党委研究讨论),并作出是否恢复党籍的决定。
通知与申诉
将总支(或局党委)做出的决定通知本人。
对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党章规定的申诉途径提出申诉。
迁移党组织关系
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工作的党员,恢复党籍后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迁出至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以便参加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