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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军人子女可享受高考教育优待政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09:41:00    

水母网4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军人子女高考教育优待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优待政策及优待对象具体要求。

优待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且子女已报名参加山东省2025年高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所称子女应为军人婚生法定具有遗传学血缘关系的子女,以及具有合法收养、抚养关系的子女。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的通知》,截至2025年3月31日,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按照军人服现役期间的有关条件享受优待。

《通知》公布了具体的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军人子女(指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时,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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