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解民困 司法温情暖民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3:48:00
刘某:“法官,我白天要放牛,之前自己搞了点养殖赔钱了,好不容易找到这份帮人放牛的工作,能不能晚上开庭。”
法官:“当然可以,我们随时可以开庭。”
刘某:“谢谢法官理解我们的处境,也不是不想还钱,实在是没有什么收入,希望法官能帮我们解决一下。”
法官:“不用谢,你告诉我们你在家的时间,我们开庭解决这个事情。”
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二道人民法庭将庭审搬到了松江镇某村委会,搭建起简易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三户联保”金融贷款纠纷案件。
2021年,某银行与卢某、刘某、牛某签订了《农户额度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银行向卢某发放5万元贷款,借款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5日,固定年利率原6%,按年结息,到期还本,逾期罚息年利率9%(贷款执行利率上浮50%),有危及贷款安全情形时,银行可宣布贷款立即到期,卢某应立即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刘某、牛某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已经于2023年2月24日向卢某发放贷款5万元,履行了放款义务,截至2024年2月23日,合同履行期届满,经银行多次催收,卢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牛某亦未履行保证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梳理了案情,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情况。虽然牛某与卢某为同村村民,但该村位置偏远,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至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居住在另一个村子的刘某距离该村远,且白天需要上山放牛,也没有交通工具。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承办法官在刘某放牛回家后,驱车前往其家中,带着刘某一同乘车至牛某所在的村委会。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快速高效完成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驱车将刘某送回了所在村,刘某深受感动,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反复表示感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一定积极履行义务。”
安图县人民法院二道人民法庭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好巡回审判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通讯员:梁跃珈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