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哪些事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6:51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此外,合伙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合伙企业的其他事务通常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决策和执行。具体执行方式可以包括:
共同执行:
所有合伙人一起参与事务的执行;
委托执行: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分别执行:
合伙人各自负责不同的事务执行。
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仍然享有查阅企业会计账簿的权利,并可以对事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义务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