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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裁定不能抗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27:21    

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的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对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不应当提出抗诉。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

虽然这些裁定涉及当事人的基本诉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的裁定仅限于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的裁定。

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公布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1991年4月9日以前生效的民事案件和1990年10月1日以前生效的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

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因此抗诉也不适用。

企业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及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这些案件不能再审,因此检察机关不能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而不能自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及死刑案件、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特定情形的案件,检察机关在抗诉时需特别谨慎。

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尽举证责任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如果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尽举证责任,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违法的:

同样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如果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违法,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供的新证据的:

如果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供的新证据,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的: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也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如果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不应当提出抗诉。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外,如果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综上所述,这些裁定和情形都不能成为抗诉的对象。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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