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基层干部被不当问责,上级纪委督促纠正:不能让一般干部替领导受过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16:13:00
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文章《精准问责靠制度,树立鲜明执纪执法正导向》。
文章披露,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在对2023年2月某企业大气污染问题问责案件进行评查时发现,某地对不在基层权责范围内的事项仍以“属地管理”为由对基层干部进行追责问责,随即督促承办单位对不当问责的2名同志予以纠正,避免“让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受过”。
今年2月10日,河南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围绕“问责情形是否合规、范围是否精准”等,对2022年以来问责案件质量进行把脉问诊。“一方面要厘清责任,核实证据是否到位、定性是否准确、划分责任是否科学、处理是否恰当;另一方面要在问责中体现组织的保护和关爱,做深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真正问出责任、问出干劲、问出担当。”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文章指出,问责,剑指党员干部担当“塌肩膀”、干事“软无力”的弊病,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工作落实。但若是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但不能发挥问责激励担当的作用,还会让干部畏首畏尾、寒心泄气。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纠正实践中出现的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强调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更加突出“精准”二字,树立执纪执法正导向。
“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是开展问责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实践中,各地注意准确界定问责对象,恰当进行量纪处理,防止因“问下不问上、问小不问大”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来源: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