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特别行政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27:38
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它位于中国的南部,珠江口以东,东临南中国海,西北与广东省深圳市相连,南临珠海万山群岛。香港由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包括大屿山及230余个大小岛屿)组成,总面积为2754.97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113.76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641.21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末,香港总人口为750.31万人,人口密度极高,人均寿命全球第一,人类发展指数全球第四。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在1842至1997年间,曾受英国殖民统治。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政策,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
香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有“东方之珠”、“购物天堂”的美誉。香港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是全球最安全、富裕、繁荣的地区之一,也是国际和亚太地区重要的航运枢纽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部门,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时成立,取代原英国殖民地时期的香港政府。其首长为行政长官,下辖有多名局长负责管理各政府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有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行使基本法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等职权。
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经选举产生并根据基本法行使职权,包括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特别行政区还设有廉政公署等独立机构,负责反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