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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查封财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07:20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涉及第三人确认的财产

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由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判断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

特殊财产的查封

对设有担保物权财产的查封,如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

对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财产的查封。

对共有财产的查封,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对第三人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查封。

其他特定情形

业主与第三方存在房屋产权纠纷,第三方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

业主与债权人存在民间债务纠纷,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

业主拿房产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到期,抵押权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

业主夫妻离婚分割财产,配偶为防止房屋在离婚期间被转移,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

业主为其他债务人提供担保,债务到期未偿还,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

业主涉及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查封房产。

业主被行政处罚未履行,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

业主因其他民事经济纠纷被查封。

诉前保全

债务人具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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