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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分安置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47:23    

分安置房的条件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拆迁条件

符合设计规范。

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一定标准(如45平方米)。

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包括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证照应齐全,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申请条件

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一定标准(如12平方米)。

危房困难户: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

收入和财产: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社保和购房记录: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一定年限(如5年),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户籍和年龄:具有本市户籍,年满一定年龄(如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安置房申请。

其他特定条件:如符合人才认定办法的人才,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登记,且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安置房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满足被拆迁或安置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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