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权属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17:51
建筑权属是指 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的所有权,以及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的使用权。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具体来说,建筑权属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所有权:
产权人拥有对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全部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使用权:
产权人有权使用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并享受其带来的便利和利益。
收益权:
产权人有权从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中获得收益,如租金、利息等。
处分权:
产权人有权决定如何处置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
此外,建筑权属还可以细分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即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专有部分是指业主独自占有、使用的部分,如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共有部分则是供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部分,如楼道、电梯、大堂等。建筑物所有权的核心在于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并对整个建筑物享有成员权。
综上所述,建筑权属是产权人对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所拥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些权利构成了一个复合的共有权,体现了业主对建筑物的独占性和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