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办法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16:50
寻求救济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诉讼渠道
司法救济:也称为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非诉讼渠道
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
仲裁救济:仲裁救济是法院外提供的一种救济方法,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仲裁契约,把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的处理,委托给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行政司法救济:行政机关作为救济主体为权利人提供的法律救济方式。
其他救济渠道
申请再审:二审败诉方可以在二审裁判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二审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检察院抗诉:在再审申请也被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即申请检察院抗诉。
协商:当事人之间通过平等的对话交流达成和解。
自助(自力救助):包括先行扣押,自行留置对方财物抵偿其债务等方式。
调解:在非正式或非机构性的调解中,当事人可以聘请中立第三人调解。
临时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协议将纠纷诉诸临时性私人仲裁。
私人或民间组织机构:根据社会需求自发产生私人或从事调查、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纠纷解决。
这些救济途径为受损害的当事人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救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