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多久能成立 执行异议需要在裁定送达后的 15日之内成立。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限制:1. 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2. 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 2025-01-17 21: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