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能土地确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40:01
耕地上建的房屋:
很多农民早年在自家耕地上建房,未办理审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因此无法确权。
一户多宅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政策明确规定“一户一宅”,超出规定的多余房屋将无法确权。
宅基地使用权不明确的房屋:
一些房屋因历史原因,宅基地审批和登记不规范,导致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确权工作无法开展。
违法超建的房屋:
农村部分村民未获批准,超出宅基地范围或规划面积建房,无法获得合法产权。
占用林地、河道等特殊用地的房屋:
这类房屋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用途管理规定,将不予确权。
非本村集体成员建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非本村村民在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无法确权。
历史遗留的“空心房”:
空置多年、产权不清晰或失修严重的房屋,因缺乏登记材料,难以确权。
年代久远、材料缺失的老旧危房:
某些老房子因年代久远,无法提供审批手续或产权证明,难以纳入确权范围。
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土地:
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存在争议且尚未解决,这样的土地不能进行确权。
个人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
未经合法程序开垦的土地,不能进行确权。
未经批准的私搭乱建:
如果土地上的建筑物是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这样的土地不能进行确权。
城市人在农村购买的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没有合法产权证书,自然也无法确权。
长期无人管理的危房:
这些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且无人居住,因此不予确权。
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的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这类情况下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
农村二轮承包时,没能力种田没承包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这些情况下的土地也不予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
未承包到户的土地不进行确权登记。
在承包土地上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房屋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不能进行确权。
承包农户代种他人承包地的,现代种户要求确权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代种他人承包地的土地,现代种户要求确权时,原则上不予确权。
承包地已被依法征占,并已得到相应补偿,确权登记时要从承包地块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已经被征占并补偿的土地,在确权登记时要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确权发证。
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不再确权发证:
承包地全部丧失的情况,不再进行确权发证。
这些情形涵盖了多种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土地将无法进行确权登记。建议相关土地权益人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影响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