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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如何取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12:20:32    

监察委在调查职务犯罪时,会遵循以下取证原则和程序:

调取证据

监察机关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

调取时,至少2名调查人员需持工作证件和调取文书,持有人或保管人、见证人在场,以确保过程合法并防止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

讯问

讯问是通过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提问、被调查人回答的方式,获取口供及其他证据的过程。

讯问措施结合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审查手段和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初核阶段收集证据

通过查询各种信息,如公安机关大数据、个人事项报告、工商登记资料等,了解被审查调查人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

查询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房产、车辆等信息,了解家庭财产情况,判断是否有来源不明或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家庭财产。

正式调查

监察委接到报案或举报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

对于需要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监察机关应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并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经过初步核实,如确认被调查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追究法律责任,监察机关将办理立案手续,并研究确定调查方案。

外围取证

纪委案件外围取证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

询问证人时,应制定询问计划和提纲,确保证人知情并同意,注意证人的非言语行为,并营造良好的询问氛围。

证据链的构建

纪检监察机关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确保证据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这些原则和程序旨在确保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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