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所内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独立性遵循情况,以及你所执业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下简称蓝丰生化项目)、南京 2025-03-19 10:33:00